重口味奸尸:男子趁夜色潜入停尸房 侮辱车祸罹难不久的美女少妇尸体
现实生活中,听说过各种各样异于常人的性趋向,难以令常人接受,如同性恋、恋物癖、恋足癖等各种变态的性癖好,对人的尸体产生想法的事少有报道,可是确实存在,这样的事情对于常人来说想都想不到,可是那些有此心理疾病的人来说,却乐此不疲。以下将讲述的刑法故事与此相关,身边的刑法故事,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,在生活中学法,从故事中普法。
一场车祸夺去了年轻漂亮母亲小敏的生命,原来和睦的三口之家破碎了。可是噩梦却并没有因此而终止,几天后,经过尸检后准备进行火化,一早来到停尸房的家属们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。眼前的这具遗体明显发生了变化,衣服凌乱不整,原本盖在身上的被子压在身下,甚至裤子还被退至膝盖处……家属很快找来了殡仪馆的负责人,双方同时报警。几天后,22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侮辱尸体落网。让家属想不明白的是,放在殡仪馆里的遗体,怎么就会出现这样的事呢?
一大早,小敏便给孩子打扮整理好,送孩子去学校上课,走到离学校不远时,两辆大货车发生刮碰,没想到,小敏却成为这场车祸的牺牲者。小敏的女儿也受伤被送到医院救治,住院半个月之后,回到家中静养。令人愤慨的是,本已经在车祸中罹难的小敏却在殡仪馆里受到了如此的羞辱。火化当天一大早,小敏家人赶到的时候,隔着玻璃罩却发现,小敏身上的被子滚到了身下,手上和脚上的红绳也都断开了,在长外套遮盖下的裤子也被退到了膝盖的位置,家人吓坏了……工作人员说告诉家人,“谁也不要动”。随后找来了殡仪馆的值班的工作人员,可是工作人员并没有过问这件事,询问家属,要是没有“疑义”,是不是就火化。家属不同意,之后和殡仪馆方面协调,决定报警。
随后,工作人员和家人从殡仪馆调来监控,从9月24日一直看到9月28日,最终找到一些线索,最让他们感到怀疑的就是9月26日那天晚6时30分,一名男子的行踪。工作人员说,当时这名男子从停尸间的后门进来,然后进入九号停尸房,出来后进入八号停尸房,也就是停放着小敏的停尸房。在进入小敏停尸房16分钟后,他才鬼鬼祟祟地走了出来。工作人员将这条线索通知警方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:“警方是在停尸房蹲守了好几天才抓到这名犯罪嫌疑人的,而且,犯罪嫌疑人承认,之前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。”工作人员说,他在警方得到的消息是,这名男子今年22岁,户籍地在当地的一个农村,平时在城里务工。男子对趁夜晚潜入停尸房强奸小敏的事实供认不讳。本案中,男子行为不构成强奸罪,因为强奸罪的对象是人,活着的人,尸体不能评价刑法上的人,而犯罪对象是强奸罪的必备的构成要件要素,本案中,因欠缺犯罪对象,而不成立强奸罪。
男子涉嫌侮辱尸体罪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二条盗窃、侮辱、故意毁坏尸体、尸骨、骨灰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侮辱尸体罪侮辱尸体罪,是指以暴露、猥亵、毁损、涂划、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。本罪侵犯的法益是社会风尚及家人的性感。主观上为故意,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动机,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,有的是基于仇恨,也有的是基于不良的性取向等,无论基于何种动机,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。本案中,男子“强奸”小敏尸体的行为,涉嫌侮辱尸体罪,依据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二条规定,应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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